1.高度重视孩子的安全。上学期间,家长不要随意到学校探望孩子,如需要送物品(药物除外)给孩子,请放在保安室,打电话或发信息告诉老师即可。如果孩子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学,请家长告诉老师。

家长永远盯着孩子的功课,对开小差、写错字、算错题这些行为立即纠错指正,布置额外的课外练习,严格控制孩子玩的时间,对各种课外辅导班格外热衷。长期在这样高压管理下长大的孩子,很容易产生厌学心态。

有一些孩子是因为害怕开学后学习压力大,产生焦虑。家长要多和这类孩子谈心、聊天,不要给孩子过多压力,要多鼓励孩子,去缓解压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通过专门立法将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有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孩子的监护人尤其是父母,应当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的责任,当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即便父母处于分居或者离异状态,也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责令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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