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存敬畏 守法护成长”旁听庭审活动。
“法治护航 伴你成长”模拟法庭进校园普法活动。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一直以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在坚持抓好少年审判战略工程的同时,不断探索创新,精心打造新时代龙岗特色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品牌,悉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相关数据显示,近年来,该院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呈持续下降趋势,普法教育成效显著。该院少年刑事审判团队先后荣获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深圳市三八红旗集体、深圳市巾帼文明岗、龙岗区尊师重教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设立少年刑事审判团队,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龙岗法院于1995年成立少年刑事审判庭,2011年设立社工帮教站,2020年因内设机构改革在刑事审判庭下设少年刑事审判团队,负责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安置帮教、犯罪预防及法治教育等工作。同时,由社工帮教站协助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与帮教等工作。
多年来,龙岗法院在认真履行好司法本职的同时,积极延伸少年审判职能,将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遵纪守法的时代新人视为神圣使命,把“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贯彻到少年审判团队工作中,与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等凝心合力,共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
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普法宣传便是该院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外延亮点之一。
着力锻造“模拟法庭进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特色品牌
龙岗区外来务工人员多,且不少人因工作忙碌而疏于对未成年在校生的管教。龙岗法院专门成立法治校园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与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团区委等多部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犯罪联动机制,通过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专题普法,线上线下全方位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
特别是该院于2017年创新推出的“模拟法庭进校园”沉浸式普法形式,精选涉毒品犯罪、网络诈骗犯罪、校园欺凌等典型,自编自导,遴选学生与专业演员一起扮演“庭审”各种角色,到龙岗、大鹏两区的中小学深入开展普法活动,为校园传递正能量,收到了十分显著的成效。
2022年5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主办、龙岗法院承办、龙城初级中学与龙岗区实验学校协办“法治护航 伴你成长”模拟法庭进校园普法活动,约3000名师生在分会场收看线上同步直播。模拟庭审案件改编自龙岗法院真实,学校师生表示获益良多。此次活动得到最高法一巡领导、全国人大代表和市、区人大代表高度评价,并被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截至目前,“模拟法庭进校园”已成功举办46场,超过15万师生和家长受益,受到上级法院、人大代表、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以及社会各界纷纷点赞,经各级各类媒体广泛报道后,社会关注度持续高涨,成为备受欢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品牌。
多管齐下构建青少年法治教育立体格局
除“模拟法庭进校园”外,龙岗法院还通过法治讲座进课堂、“龙法微课堂”与“龙法大讲堂”线上讲座、组织旁听庭审等形式,多维度多层次构建青少年法治教育立体格局。
该院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与龙岗、大鹏两区各中小学合作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治校园专题讲座活动,以案释法教育广生清晰认识校园欺凌、网络诈骗、性侵等涉校园犯罪,预防侵害也防范被侵害,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2017年以来,法官进校园开展各类法治讲座60余场,在未成年人心中广泛播下法治种子。
该院还依托自创的“龙法微课堂”“龙法大讲堂”与市中级法院“鹏法微课堂”平台,录制小讲座、情景剧等以案释法节目,通过微信公众号等传播媒介,于寒暑假期间推出“中学生专场”“青少年普法篇”等法治课程,受到广泛好评,累计在线观看人数逾60万人次,其中“鹏法微课堂”系列《远离网络诈骗 青春与法同行》荣获人民法院网络微课程评选“天平阳光杯”三等奖。
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是该院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又一重要形式。2022年6月13日,该院联合多部门举办“学法存敬畏 守法护成长”旁听庭审活动,深圳中学龙岗学校师生及家委会成员代表50余人,现场旁听一宗涉及未成年人的酒后寻衅滋事案件的庭审,这次社会实践法治课得到了师生和家长代表的高度认可。据了解,2017年以来,该院协同相关部门组织此类庭审观摩活动30余场,案件涉及毒品犯罪、校园欺凌、网络诈骗等内容,为辖区中小学生撑起了一片法治晴空。
龙岗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普法教育事关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塑造和自护意识养成。龙岗法院将一如既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展现新作为,倾心竭力为祖国下一代的健康茁壮成长保驾护航。
文:陈文才 张建国
制版:李斌 肖美连 黄永文
民警孙小刚。
民警黄小州。
5月25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深圳市公安局共有5个集体、10名个人受表彰,其中龙岗分局两名基层社区民警获此殊荣,他们分别是坂田派出所社区警务队一级警长孙小刚、李朗派出所社区警务队一级警长黄小州。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坂田派出所社区警务队一级警长孙小刚:社区“网红”解民忧,以心换心暖人心
这次能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我感到非常荣幸和自豪。
近年来,面对基层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问题突出、基层矛盾形式多样化等新情况,我和广大社区民警一道扎实开展了“百万警进千万家”、“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注册推广等工作,大力推广“枫桥经验”,注重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和主动融入群众,创造性地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其中我们尤其注重联合街道办综治办、网格办、执法队、社区工作站等组建多级矛盾纠纷调解小组,发动辖区楼栋长、企业管理人员、热心群众等组建义警队参与社区管理,将自己打造成辖区群众的“网红”,让群众遇到困难第一时间就能想到社区民警和基层组织,把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协调解决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时,我创新使用EMDR(眼动脱敏再处理)技术处理创伤疗法,在处理婚姻家庭矛盾、问题少年教育等情况时往往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每年调解化解矛盾纠纷40余起。我常常告诉自己,如果“以警心温暖民心”,那么收获的将是“以民心滋养警心”。
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李朗派出所社区警务队一级警长黄小州:扎根社区谋幸福,舍己救人真勇士
在社区工作中,我始终坚持群众有所求,公安必有所应的理念,在社区工作中主要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以民为本,确保辖区稳定。在社区工作中,我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梳理、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积极主动联系社区综治中心配合做好化解处置工作。二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辖区的治安情况,重点时段、重点地段、重点目标开展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降低发案率;开展“反诈宣传”工作,带领队员经常深入辖区各工业园区、居民小区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反诈宣传,引导居民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有效开展防范工作。
作为一名社区民警,工作要勇于担当,要主动作为。时刻心怀群众,当群众遇到危险时,及时挺身而出,抢救遇险群众。在2021年6月22日早上的暴雨抢险中,我与队员迅速出警,涉水赶到积水区域,发现有开车群众受困后,果断处置,及时下水,将被困于积水中的5辆车7名群众悉数救出,得到现场群众一片赞誉,受到上级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文/陈文才 彭丽
制版:朱林 崔智超 黄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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