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刚刚过完的春节,
44岁的母亲刘丽(化名)打不起精神。
“今年也没走亲戚,每到逢年过节,
别人阖家团圆的时候,
我一想到小儿子的事,就心里难受。”
刘丽一家住在安徽阜阳市临泉县。2017年8月3日,小儿子李傲因为“常泡网吧”,去“合肥正能青少年特训学校”“戒网瘾”,两天后死亡。经调查发现,李傲死前曾遭“戒网瘾”学校教官“关禁闭”。其间,他们铐住李傲双手,不让他休息,限制他进食、饮水并殴打他。
被送到戒网瘾学校的李傲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提起上诉
男孩被送“戒网瘾”后死亡
2017年8月,刘丽的小儿子李傲已经辍学在家半年多。刘丽描述,儿子平时喜欢上网、玩游戏,网瘾非常大。刘丽想把孩子的网瘾戒掉,在网上检索后,发现了一家戒网瘾的学校,名为合肥正能青少年特训学校,以下简称:正能教育机构,上面还留有一位罗姓老师的联系方式。
刘丽检索到的“罗老师”,正是正能教育机构的负责人罗铿,其于2016年3月14日在合肥市注册成立安徽正能教育有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2017年5月18日,罗铿租赁庐江县白山镇新港村新农小学校舍,并以“合肥正能青少年特训学校”的名义对外招生。该机构对外宣称可以通过隔离封闭式的成长辅导,戒除青少年的网瘾,解决厌学、叛逆等成长问题。
涉事学校5人获刑最高16年
按照罗铿和正能教育机构4名教官的供述,2017年8月3日,李傲的父亲将孩子送上车,因为李傲“在车上不配合”,他们用手铐把孩子铐在了车上。这些手铐器具,均是从网上购买的。
根据尸体检验和案情调查,经鉴定,李傲符合因高温、限制体位、缺乏进食饮水、外伤等因素引起水电解质紊乱死亡。
2018年10月15日,正能教育机构的负责人罗铿等5名被告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罪在合肥市中级法院受审。当年10月31日,合肥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罗铿获刑16年,余下4名教官分别获刑1年至8年6个月不等。此外,罗铿等四人被判共同赔偿李傲家属3.2万余元。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双方均提起上诉。
2018年12月2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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