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孩子上学后的第一个节日,孩子没回家,先生也因为有事没有回家,就剩下自己,好像就把这个节日忘了一样……

家庭教育不仅仅是家庭内部事务,也事关公共福祉。家庭教育法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政府、学校、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促进家庭教育。必要时,国家对家庭教育进行干预。草案赋予学校、村(居)民委员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所在单位批评教育和督促的权力,明确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干预家庭教育的情形和主要措施,并对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作出规定。

家长老觉得孩子在幼儿园生活不好,好像孩子在幼儿园就是一个小可怜一样。一有机会就问孩子有没有受欺负,有没有好好吃饭睡觉,有没有和别的小朋友吵架……这种心态的家长怎么能不焦虑呢?
孩子在幼儿园的这三年,如果能碰上一个温柔体贴、情绪稳定、真心真意地爱孩子的老师,那家长就是幸运的。毕竟孩子的上学生涯和体验感如何,跟他的任课老师直接相关,其它硬性条件只能位居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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